精神病面面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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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病面面觀

妄想症

最近身邊有一友人,向我訴說他有些奇怪的想法。他在公司裡位居要職,工作壓力很大,近期更常在公司遭人氣弄,主要涉及權力鬥爭、同事間爭上位之類的事。

最近數月,情況有點惡化。他連上班也感到害怕,甚至幻想那個氣弄他的人,正準備殺他全家。他又說,身邊的人都會害他,包括家人在內,「全部的人都信不過」。他也不敢上街,因為一見汽車便驚恐,覺得會被車撞死。除了言行和想法奇怪,他的身體似乎也有問題,不停訴說胸口疼痛。

問題似乎日漸嚴重,於是他往找醫生。從他的症狀看來,醫生斷定他患了「妄想症」或叫「被逼害性精神病」。這病屬於較嚴重精神病,並非一般的神經衰弱,有必要盡快接受治療。

治療的主要方向,是用強力鎮靜劑控制病者的幻覺。理論上,只要經精神科專家診斷後用藥,要控制幻覺是不難的。但治療這病卻有一個特別的難處──不容易令病者進入療程。

試想想,病患者往往覺得其他人不可信,就連最親的家人也不例外;那麼,當醫生及家人勸病者接受治療,他又怎會相信呢?他只會覺得他們要加害於自己!從過往經驗看,即使家人能勸服病人看醫生,最終他也未必肯吃藥。因此,通常最有效的做法,是強制病人送院,替他注射所需藥物,病情才會得以好轉。

根據本港精神病條例,在兩種情形下可強制病人送院:一是當病人有可能傷害別人,二是病人有可能傷害自己。而友人的情況,他是有可能做出一些傷害性行為,以「對付想害他的人」,過往已出現過不少類似病例。所以,他的家人和醫生商量後,決定強制他入院接受治療。

至於平日如何減壓,實在是一個大課題。簡單而言,病人必須先了解壓力的來源,例如是工作、婚姻、還是人事關係?找到了源頭,再做工夫去疏導壓力,才會收效。

當然,日常的心理健康肯定有助應付壓力。大原則是對人對事不要太緊張,應退一步想;亦要盡力保持心境開朗愉快,令精神經常鬆弛而不是經常緊張,遇到壓力時自然較能應付。

焦慮症

李小姐最近不知為何每晚失眠,已看過醫生,醫生開了安眠藥給她,對睡眠有幫助,但其後卻有另一問題出現:她每天一到黃昏時分,便非常不安,緊張、心跳等接踵而來。

她猜想這也許是安眠藥的副作用,因此試過停用安眠藥一、兩天,但黃昏時的不安依舊出現。此外,她的食欲開始減退,工作又提不起勁,心情經常欠佳,對很多事物、娛樂都興趣大減。她想知究竟為何會這樣呢﹖

專訪精神科醫生後,對李小姐的情況有以下的意見﹕

若持續一段時間每天心跳、緊張,可能是焦慮症的症狀,至於是不是安眠藥的副作用,則不易判斷。基本上,若吃安眠藥太久,不但會變成倚賴,一旦不吃藥便難以入睡,且亦會造成日間緊張。不過,並沒有哪種安眠藥會特別令人在黃昏緊張。加上曾嘗試停藥但卻未能改變黃昏時緊張,因此,看來情況未必是安眠藥引起。

綜觀李小姐的情況,起因可能是神經衰弱,但卻沒有適當治理,而只是靠安眠藥解決失眠的問題。例如,神經衰弱多由壓力引起,但她並沒處理那些壓力,亦沒有吃可助鬆弛的藥,可能已變為抑鬱症。她說平日對很多事都沒興趣,這亦像是抑鬱症的早期症狀。

以她現時的情況,已有需要向精神科醫生求診。其實李小姐之前已看過醫生,並由醫生處方安眠藥,她可再與醫生商量,轉介她到精神科醫生處,作詳細評估及診斷。

恐慌症

一種常常被漏診的精神病。這種疾病經常發作,可延及終生。患者常接受一些不必要的醫學檢查及住院治療。 超過三分之一的人在其一生中有過「死慌」的經歷,但如當面對某些刺激時,如被狗追等,都不是恐慌症。

恐慌症的普遍性:
終生罹病率約百份之一至二左右,而男女比例為一對三。最初發病率年齡多在20餘歲,40歲以後的病者較少,60歲以後罕見。


恐慌症的病徵:

  • 恐慌發作:突如其來、異常強烈的焦慮,短暫而強烈的恐懼,害怕會突然死亡或大難臨頭(如心臟病發作、中風或發狂等)。
  • 軀體和精神徵狀(見徵狀檢查清單)。每次發作一般不超過20分鐘,常於日間戶外時發作。超過25%的患者有所謂的夜間驚慌,即在夜間因驚慌的感覺或想法而突然驚醒,而並不是做惡夢。
  • 在驚恐發作期間,理性能力被擾亂,逃避的衝動壓倒一切,因而可能出現一些危險的行為(如突然停車並從車裏跑出來)。
  • 在發作的間歇期,患者常表現出不同程度的緊張和憂慮,以及情緒不安和過敏,擔心以後再出現類似的發作(因驚慌而驚慌)。有些患者更可能出現迴避行為,如不敢到一些可能引起發作的地方,不敢飲喝咖啡,不願吃有刺激性食物等;最終可能發展到不出門或到空曠地方。

恐慌症的治療:

  • 通過過度換氣試驗向患者證明,可以用呼吸控制訓練來緩解恐慌徵狀。
  • 心理教育:使用有關恐慌症的單張;接受發生了的問題,同時運用分散力、鬆弛及理性化思維等方法來保持安定。
  • 服用藥物控制恐慌發作:傳統以來,鎮劑可減輕心理及生理病徵,近較多選擇抗抑鬱藥。藥物劑量要調校至有效水平,維持一段時間再逐漸減到停藥為止,整個療程通常需要一年時間。註:治療期期間突然停藥可能產生不良後果
  • 心理治療:認知 – 行為療法:
    • 確定引起恐慌發作的環境和身體感覺,以及相關的思想和以前的應對策略。
    • 試用以後適應性的思想或另一套解釋來替原有的錯誤想法,又用「暴露」療法糾正其迴避行為。
    • 預防復發:注意早期徵狀,重新運用認知治療。

其他治療方法:

  • 生物反饋療法 (量度生理反應而加以糾正)
  • 心理分析或深層心理治療法 (主要針對潛在的心理衝突)
  • 在驚恐發作期間,理性能力被擾亂,逃避的衝動壓倒一切,因而可能出現一些危險的行為(如突然停車並從車裏跑出來)。

強迫症

強迫症是一種不能自控而又重覆地出現的思想或是行為。一般來說,病患者明知這種思想行為是無稽或不合理的,但卻往往因抗拒時產生的焦慮不安(倣似心魔)而終於忍不住想了下去或作了出來。

強迫症的普遍性
有人稱這是一種「穩蔽著的流行病」,因很多患病者(特別是輕度病者)都不會主動透露自己的問題,更遑論尋求幫助,況且「強迫症」的範圍可廣可窄。因此,正確的發病率很難計算。不過,在臨床的經驗中,這種精神疾病並非罕見。至於發病年齡,通常在十來歲左右。有時會在中年時期發病,但往往是與抑鬱症有關。

強迫症的徵狀
強迫症的病徵有很多,但主要分為兩大類:

  • 強迫性思想
    通常包括重覆及持續的思想、影像,甚至是衝動的念頭,遠超過當時環境所需要想的。內容多是消極及與道德有關的,如性、暴力、污穢、宗教、罪惡等。
  • 強迫性行為
    由於上述之思想困擾,重覆及過份的行為便禁不住引發出來,其本意是去抵消思想上的煩惱及生理感情上的焦慮,但結果便漸漸慣性起來了。強迫性的行為又可分為兩款:一是重覆的檢查(包括數點),另一是重覆的清潔(物件、自己身體等)。 因以上的表現,往往做成人際關係的障礙,甚至導致與人相處上有磨擦,影響學業、事業及家庭生活。此外,病患者經常躊躇不決,或倚賴他人作決定;再加上要跟著一個自己訂下但又過份複雜的步驟,故有時行動上緩慢非常。

其他有關病況
更有一些專家,把其他病狀, 如暴食症、扯頭髮、病態性賭博等毛病,歸納在強迫症之範圍。 雖然患病者的表現有時會很古怪、不合邏輯,但病者的精神狀態並非失常。相反地,由於病患者心知問題所在而揮之不去,結果卻令病者終日緊張心靈痛苦。

強迫症的治療
治療強迫症主要倚靠藥物、心理及行為治療。

精神分裂症

精神分裂症一類多種心理障礙的疾病,導致不正常的思想、感覺、情緒及行為表現。 這病是屬於重性精神病之一種,對日常工作、社交及自顧功能有不良影響。

精神分裂症之普遍性
平均每一千人中約有三個人左右患有此病,而一生之發病率則在千分之二至十之間。

精神分裂的病徵
粗略來說,此病通常有四類病徵。 要肯定斷出是精神分裂症,病徵必須維持一段時間 (至少六個月),而並非是情感障礙及其他器質性精神病或弱智問題。

(1) 急性病徵,包括以下各點:
(i) 妄信(或妄想):即錯誤之牢固信念,縱使在相反證據之下;如肯定被人陷害、堅持自己是特別人物等。
(ii) 幻覺:即在沒有任何刺激物件之下仍然有特殊感覺;如聽到他人議論自己、見到特別景物等。
(iii) 思想紊亂:導致語無倫次及答非所問。

(2)慢性病徵,包括以下各點:
(i) 木然感情,包括動作緩慢、逃避眼神等;
(ii) 語言貧乏,包括說話遲純、甚至停頓等;
(iii) 缺乏動機,包括身體乏力,個人衛生差勁等;
(iv) 社交退縮,包括缺乏各樣興趣;
(v) 注意力短缺,易受其他事情影響。

(3) 認知失調:大腦思維功能障礙,包括以下各點:
(i) 心理動力貧乏,影響發言及說話流暢;
(ii) 思維散亂,影響控制不適宜之反應;
(iii) 現實感歪曲,影響個人之表現。

(4) 怪異行為:由於以上三點問題,病者往往會做出古怪及不尋常之表現,通常可
見的有以下各點:
(i) 古怪打扮
(ii) 社交或奇特行為
(iii) 重覆動作
(iv) 自言自語

精神分裂症的治療
目前,此症尚無預防之方法,但治療及預防後發則有相當成績。
(1) 治療方面,可分為急性及後急性階段:
(i) 急性階段:可在家居或醫院中進行: 主要方法乃藥物治療、可以是口服或注射方式;不同藥物有不同作用及副作用。若發病者有嚴重自殺或憂鬱徵狀、電休克治療也快捷有效。在這階段,深入之心理治療並不合宜。
(ii) 後急性階段:當病患者急性病病徵已受控制之後。
主要治理方法有多方面,而繼續服藥乃十分重要。此外,在可能範圍下,避免不必要的壓力或人生大事可減低復發。朋友及社會之支持也相當重要。適當的個人或小組的心理治療也可適用。
(2) 康復方面,對慢性的病人之照顧;
由於各人之需要不同,故需要不同之專業人士幫助,包括社工、社康護士、職業治療師等。
一方面,病人及家屬需要有適當之精神健康教育及心理支持。另一方面,在住宿、職業、社會技巧、經濟、法律保護、病人權益等,也需要個人化之輔助,以致能重投社區,為社會所接納。

憂鬱症

憂鬱症是一種「全身性」的疾病,它關係到您的身體、情緒和思想:它影響您的飲食和睡眠、您對自己的感覺以及您對周遭事物的看法。憂鬱症並不是一種迅即消失的情緒低沉,也不是個性柔弱的跡象,更不是一種呼之則來,揮之則去的情形。患有憂鬱症的人無法單憑自己的意志力振作起來而有好轉。如果沒有經過治療,症狀可能會持續數週,數月甚至數年。而適當的治療卻對80%以上憂鬱症患者都有幫助。

憂鬱症的類型

憂鬱症正如心臟病等其他疾病一樣,可以呈現出不同的形態。然而,這些類型的憂鬱症在徵狀、嚴重程度和持續性方面彼此各有差異。如果您需要更多有關您所患的憂鬱症類型的資訊,請向醫師查詢。

  1. 重鬱症(重度憂鬱症)
    「重鬱症」的表徵是由許多徵狀組合而成的。這些徵狀會干擾到您在工作、睡眠、飲食和享受樂趣等方面的功能。這些令您失去功能的憂鬱症發作期,在您一生當中有可能出現一次、兩次,甚至好幾次。
  2. 輕鬱症(輕度憂鬱症)
    有一種較輕微的憂鬱症類型又稱作”情緒障礙症”。它是由一些長期且慢性的症狀組合而成的。這些症狀不會使您失去功能,卻使您無法精神飽滿或精神愉快地發揮您的功能。有時候,患有情緒障礙症的人也會經歷到重鬱症發作期。

憂鬱症的徵狀

並不是每一個患有憂鬱症的人都會感受到所有的徵狀。有些人只經歷到少數徵狀,而有些人卻感受到很多。

  • 持續性的悲傷、焦慮或”空虛”的情緒
  • 悲觀和絕望的感覺
  • 罪惡感、無價值感和無助感
  • 對曾經享有的嗜好和活動(包括性生活)失去興趣
  • 失眠、早醒或睡眠過度
  • 食慾不振以至體重減輕,或飲食過度以至體重增加
  • 活動量減少、疲倦、動作變得遲緩
  • 有死亡或自殺的念頭,有企圖自殺的舉動
  • 坐立不安、容易激動
  • 精神難以集中、記憶力減退、難以做決定
  • 持續而治療每每無效的身體症狀,例如頭痛、消化異常、慢疼痛等

憂鬱症的治療方法

各種抗憂鬱藥物和心理治療都可以用來治療憂鬱症。有些人對心理治療反應良好,有些人則對抗憂鬱劑的治療反應良好,更有些人適合兩者併用來治療。藥物可使症狀較快得以解除,而心理治療則有助於學習更多有效的方式來處理生活上的種種問題。您的醫師可能會開處方給您,也可能將您轉診給精神科醫師 ─ 視他所選擇的治療方式而定。

在極少數的情況中,電擊治療也派得上用場 ─ 尤其適用於那些病情已相當嚴重而危及生命的人,以及那些無法接受抗憂鬱藥物治療的人。當抗憂鬱藥物治療未能有效地解除症狀時,卻往往是電擊治療發揮效用的時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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